Article 19

In force

禁止擅自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摆摊设点。

吉首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管理工作需要,在不影响消防安全、道路通行和居民生活的前提下,应当划定临时设摊经营区域和时段,并组织做好临时设摊经营区域的管理工作。

在临时设摊经营区域内的经营者应当遵守经营时间、地点、市容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按照规定处理废弃物,保持设施和环境整洁。

Local Regulations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