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吉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垃圾分类相关规定,定时定点分类收集、运输、处置。

单位、居民小区应当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并将垃圾收集投放至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站。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分类标准等要求,将生活垃圾投放至指定的垃圾收集容器或者收集站(点),不得随意倾倒、抛洒、堆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餐厨垃圾直接排入排水管网。

Local Regulations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