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市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制定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政策和制度。
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相关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发展和改革、财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物业管理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及时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法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9,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