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六十日前,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并书面报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派员指导。

业主委员会不按期组织换届选举或者集体提出书面辞职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业主进行换届选举。

Local Regulations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9,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