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农村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应当与农村道路、水利、通信、电力等其他公共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建设。

农村供水、供电、乡村道路和房屋改造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农村新建、改建供水管网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消火栓。已有供水管网但未设置消火栓的,应当补设;无供水管网的区域,应当利用河流、池塘等天然水源设置消防水源,并建设便于消防车和水泵取水的必要设施;缺乏天然水源的,应当设置水池等储水设施。

Local Regulations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