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者是消防安全责任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

(一)完善消防设施,配置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

(二)规范燃香、燃烛、焚纸和燃放烟花爆竹等火源管理,划定专门的燃放、焚烧区域;

(三)实行登记编号管理的,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四)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