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应当遵循保护优先、科学规划、分类管理、合理利用、公众参与的原则,保护和延续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继承和弘扬本地优秀历史文化。

Local Regulations ·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