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快递经营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和网络平台公示其服务种类、服务地域、服务时限、营业时间、资费标准、禁限寄物品规定、快件查询、损失赔偿、投诉处理等服务事项,并及时更新。公示的服务地域应当以建制村、社区为单元。

快递经营企业应当对快递运单或者网络订单中的赔偿条款、免责条款、其他特殊约定等涉及用户重要权益的内容作出特别提示。

快递经营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以低于成本价格提供快递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