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联名提出议案的代表应当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专用纸上签名。

代表联名签署议案时,领衔代表应当向附议代表提供议案文本或者采取集体讨论等方式,使附议代表了解议案内容,取得一致意见。

代表议案应当录入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信息管理系统。

Local Regulations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