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在发展经济、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科技创新、绿色低碳转型等方面发挥作用。

鼓励和引导民营经济组织履行社会责任,自愿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应急救灾、生态环境保护等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20,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