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Not yet in force

受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委托代销其种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委托代销协议确定的经营范围、品种、数量从事代销活动,不得分装销售。

委托方对受委托方的委托经营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30,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