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科学制定实施城市更新专项规划,一体化推进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体检评估制度,完善城市体检评估指标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城市体检评估工作。城市体检评估结果应当作为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和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

Local Regulations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