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法律援助人员可以帮助受援人通过和解、调解及其他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法律援助人员代理受援人以和解或者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受援人特别授权。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