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户外广告和招牌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其内容,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户外广告和招牌使用的图像、语言文字、计量单位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鼓励在户外广告和招牌中融入地方文化特色元素。

Local Regulations · 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