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城市更新项目在符合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前提下,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改变用地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应当依法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涉及补缴土地价款的,应当考虑土地取得成本、公共要素贡献等因素,综合确定土地价款。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