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已经作出具体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由市、旗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城市绿化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实施处罚。

Local Regulations · 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