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

(二)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三)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四)食用农产品的生产、市场销售和农业投入品的使用。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