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春运、春耕、秋收等交通安全风险突出时期,利用广播喇叭、宣传栏等载体做好农村区域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白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