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人大常委会可以在职权范围内探索创新监督工作方法,拓展监督深度,增强监督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应当建设全市统一的人大数字化监督工作平台,建立健全数据共享和多跨协同机制,深化预算和国有资产联网监督,完善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数字化监督应用场景,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和效率。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