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Chapter 1 总则Article 6In force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应当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人大常委会应当依托全过程人民民主巴渝实践站、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基层联系点等平台载体,通过开展代表活动,扩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人大代表)对监督工作的参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Article 5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