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由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执法检查前,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可以对重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

实施执法检查的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应当拟订执法检查方案,提交主任会议通过。

执法检查方案应当包括执法检查的内容、方式、时间安排和检查组成员。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