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医疗机构应当为老年人设置预约就诊、转诊、挂号、缴费、取药等绿色通道或者优先窗口,为老年人提供便利。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居家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健康管理、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提供上门出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等延伸性医疗服务和康复保健服务。
医疗机构按照规定开设老年医学科,提供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增加康复、护理床位数量。
Local Regulations ·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