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设区的市国家安全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根据下列情况作出书面决定:

(一)符合维护国家安全要求的,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二)存在危害国家安全隐患,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后可以消除安全隐患的,国家安全机关应当提出安全防范措施要求,申请人将落实防范措施方案报国家安全机关审查同意后,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三)不符合维护国家安全要求,且无法通过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消除风险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说明理由。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