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宜兴市人民政府应当开展宜兴陶瓷产业统计调查和分析,研判宜兴陶瓷产业发展态势和市场运行情况,定期发布宜兴陶瓷产业发展报告。省、无锡市统计、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当对相关统计工作进行指导。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