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对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地方特色食品,由市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本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地方标准编号。

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当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参照相关国际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有关行业组织、消费者和有关部门的意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当供公众免费查阅。

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并向社会公布。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本企业适用,并报卫生健康部门备案。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