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的场所进行,不得扰乱医疗秩序;对分歧较大或者索赔数额两万元以上的医疗纠纷,鼓励医患双方通过人民调解的途径解决。

医患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应当签订书面和解协议书。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