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一)提出会议议程草案;

(二)提出主席团和秘书长等名单草案;

(三)决定列席会议人员名单;

(四)会议的其他准备事项。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代表应当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采取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会议期间执行代表职务做好准备。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