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宗教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破坏民族团结、干预正常生产生活、损害公民身心健康,不得利用宗教妨碍行政、司法、教育等制度的实施,不得利用宗教实施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违法活动。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制造不同宗教之间、同一宗教内部以及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之间的矛盾和纠纷,不得利用宗教宣扬、支持、资助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暴力恐怖主义,不得利用宗教分裂国家和进行恐怖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