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宗教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以有利于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有利于增进“五个认同”、有利于团结宗教界人士和信教公民、有利于宗教健康传承、有利于减轻信教公民负担为标准,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