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可以通过召开全体会议、联组会议或者分组会议的形式进行。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负责人应当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