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主任会议可以组织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本级人大代表,对有关专项工作进行视察或者专题调查研究;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可以就专项工作进行专题调查研究,提出报告并印发常委会会议。
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常委会办事机构应当将各方面意见汇总,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研究并在专项工作报告中作出回应。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