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市中心城市和县城的规划区、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开发区,其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内涝防治,适用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