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中医药发展促进条例
- Issuing authority
- 铜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Promulgated
- January 22, 2026
- In force from
- April 1, 2026
- Articles
- 16 articles
(2025年12月26日铜川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2026年1月18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支持辖区内中医药的推广、应用,发挥中医药在基层健康服务中的作用。
经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依照市人民政府授权,在本区域内履行中医药发展促进职责。
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中医药发展促进相关工作。
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指导中小学校开展通俗易懂的中医药知识科普教育。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将中医药文化纳入旅游发展规划,开发具有本市特色的中医药文化、中医药康养旅游线路、品牌,创作承载药王孙思邈中医药文化精品和创意产品,支持优秀传统医药项目申报纳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指导酒店、宾馆和烹饪餐饮行业等宣传推广药王孙思邈中医药文化、中医药知识和相关产品。
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将体医融合理念及措施纳入体育发展规划,为市民提供运动处方,推广“药王养生功十三法”等中医传统功法。
自然资源、民政、林业、城市管理执法等主管部门在国土空间规划、雕塑设立和广场、公园、植物园、道路的绿化及命名中,应当融合药王孙思邈中医药文化元素。
工会组织加强引导,开展中医药健康保障服务方面的职工活动。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配合支持国家、省名中医在本市设立工作站。开展全市名中医评选工作,推进中医学术流派、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收集整理、妥善保管学术资料。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将药王孙思邈《大医精诚》纳入医务人员医德教育。
(一)中医医疗机构应当主要提供中医药服务,卫生技术人员的比例和中医药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应当设置中医临床科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设置孙思邈中医堂,配备中医医师。鼓励有条件的村卫生室设置孙思邈中医堂;
(二)发挥药王孙思邈中医药品牌优势,支持市级中医医疗机构创建国家级、省级中医类医学研究中心、医疗中心和特色中医院等,支持各医疗机构创建国家级、省级中医特色专科。支持医疗机构组建中医类别医共体、专科联盟等医联体,建立中西医协同发展机制,建设中西医协同重点科室;
(三)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妇科、儿科、骨伤、肛肠等中医专科医院和其他中医医疗机构,发展中医特色康复医院、护理院,支持提供中医特色的老年病等服务,鼓励发展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
(一)制定中药材种植技术规范,优化中药材生产区域布局。支持在铜川自建、共建中药材生产示范园和种子种苗繁育、种植养殖基地。引导中医药企业与种植养殖经营主体协作;
(二)重点培育党参、黄芩、丹参、艾草、连翘、金银花、柴胡等道地药材。申请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申报道地药材产品认证;
(三)会同林业、财政部门扶持中药材种植养殖产业发展,加大中药材种植养殖有关的农机购置补贴、特色作物种植养殖专项补贴等,推行中药材种植养殖业保险。
(一)将中医药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纳入科技创新规划,支持中医药科研平台建设,对中医药科研项目立项、评审、奖励给予扶持。支持医疗机构、科研机构、学术机构、院校与企业合作,推动中医药产学研用一体化协同创新发展,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二)建立市级中医药研发中心和重点实验室。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中药企业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的研发、生产和临床应用,开展中医医疗器械和中药制药设备研发;
(三)支持以中药材为原材料的食品饮品、保健品、化妆品、中兽药等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市场推广,延伸中药产业链;
(四)鼓励建设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的现代中药材物流基地;
(五)加强中药资源循环利用研究,对医疗机构、中药工业等产生的非药用部位、废弃物、副产物等实现高值化利用,推进中药产业绿色发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建立中医药学术技术带头人和中青年技术骨干的选拔和培养机制,支持市级名中医申报省级名中医和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岐黄学者。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完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鼓励非中医医师学习中医,将中医药理论和临床应用等内容纳入非中医类别的执业医师继续教育。
支持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开展师承教育、带徒授业和中医药抢救研发。
将符合条件的中药制剂和非药疗法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
中医医疗机构应当将中医药信息化建设纳入医院建设规划,推进智慧化、数字化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