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中介机构应当对本机构从业人员在执业活动中遵守执业准则、规则、规范和职业道德守则等情况进行监督。

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应当加强个人印章管理,不得在未承办业务的报告上签名、盖章;将其印章交由中介机构或者第三方保管的,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使用条件。中介机构制作、出具的报告不得使用未承办业务人员的签名、印章。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