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的指导,做好下列工作:

(一)组织制定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指导规范;

(二)协助开展反间谍安全防范风险隐患排查;

(三)定期分析反间谍安全防范形势,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及时提出防范提醒和工作改进意见;

(四)为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