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鼓励和支持民营资本依法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除国家规定应当由国有资本控股的领域外,民营资本可以控股。

鼓励和支持民营资本依法参股政府投资基金。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20,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