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采用数字人民币钱包方式的,经营者和消费者均应当在数字人民币运营机构开设数字人民币钱包。

数字人民币运营机构依法与经营者、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通过智能合约技术按照约定比例,完成预收资金支付,保障单用途卡资金的安全,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