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经营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配备应急照明装置,出入口通道保持畅通,在醒目位置张贴安全须知;

(二)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三)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维护场所的治安秩序;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场所内发生淫秽表演、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行为;

(五)及时整改治安隐患;

(六)配合公安机关推行技术防范、信息化管理工作;

(七)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