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Chapter 2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主体Article 9In force房屋所有人是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房屋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管理单位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房屋所有人下落不明或者权属不清的,房屋管理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没有房屋管理人的,房屋使用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Local Regulations ·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6Article 8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