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鼓励经营主体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强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研究开发与转化应用,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鼓励使用财政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和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

Local Regulations · 鹤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