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公安机关作出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的,应当查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并在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书中载明执行地。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应当在户籍地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户籍地与现居住地不一致,在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且已连续居住三个月以上的,可以将现居住地作为执行地。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户籍地、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地有异议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指定执行地。
Local Regulations · 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