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公安机关作出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决定书送达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本人及其家属,通知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
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决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通知的,应当安排专人做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衔接管理工作。
作出责令社区戒毒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将社区戒毒人员送执行地公安派出所接收,由执行地公安派出所送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执行社区戒毒。
社区康复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收到通知三日内安排工作人员并通知社区康复人员家属,按时到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将社区康复人员接回。
Local Regulations · 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