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扶持邻里互助、亲友相助、志愿服务等养老服务方式,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养老服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利用集体所有的房屋,为老年人就近提供养老服务。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养老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3,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