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9

In force

本市加大存量土地的盘活利用,有效处置闲置土地。涉嫌构成闲置土地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置。

在闲置土地处置过程中,土地使用权人依法依规动工开发的,闲置土地处置程序终止,不再收取闲置费或者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Local Regulations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