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

砍伐城市树木,须经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