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的若干规定Article 8In force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督促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办案,完善内部监督机制,重点解决司法工作中带有共性的问题,促进公正司法。常务委员会对监督司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可以作出决议、决定。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8, 2025Article 7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