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征地房屋补偿安置协议当事人应当诚信履行协议义务。

已签订征地房屋补偿安置协议的被补偿人,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腾退土地和房屋义务,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签订协议的行政机关或者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可以作出要求履行协议的书面决定。

Local Regulations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