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

历史城区应当优化公共交通线路设计,科学设置公共交通站点、换乘枢纽,减少机动车进入和穿越历史城区。

历史城区倡导慢行交通,合理增加慢行区和慢行道,构建适合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交通环境。历史文化街区交通结构以非机动车、步行为主。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