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Chapter 3 保护规划Article 28In force保护规划应当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乡村全面振兴规划的要求,并与文物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相衔接。西安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主要内容应当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可以与村庄规划合并编制。Local Regulations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6Article 27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