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州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负责㵲阳河流域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流域内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州、流域内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流域保护管理执法联动机制,建立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动态监管。

Local Regulations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5, 2025